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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sea 2004-04-01 10:44

关于面子

春暖花开的时节,突然想到这样的一个问题,也许有点煞风景,可是还是记了下来,贴了出来,就算是洒水了吧,呵呵,希望不会破坏大家的好心情!


  前些日子,听到过这样一件事情,忽然又想起来。

  记得有几天,小小的县城里,街上好象忽然多了一些流浪汉,乞丐,还有些智力不健全的人,他们或躺或坐或行,或歌或舞或向周围的人做些威吓的动作,可是事实上,并没有什么危险性。那个时候,天气还很冷,他们的衣着不仅肮脏,破烂,而且单薄,在冷风中,蜷缩着,游荡……没有人多看他们两眼,更没有人来理会,这是怎么回事,光彩靓丽的衣服下的人们都忙着自己的事情。

  又过了不久,也许只是过了几天,谁知道呢,没有人去注意这个,我也记不清到底是过了几天,好象这些人一下子都不见了,街上似乎一下子清爽起来,看不到路边躺着的白发乞丐,看不到那个弱智却会挥舞着手中的东西说你好的少年,还有,走过那个十字路口,也不用再特意绕远一点了,因为那个喜欢对着行人扔东西的中年人也不见了,尽管似乎发生了这么多变化,却根本没人在意。

  直到有一天,一个似乎无事不通的人,在办公室里挥舞着唾沫讲述他知道的各种内幕,才明白原来是发生过这样的一件事。他说,前些天,邻县来了一些很上级的领导视察工作,可是小小的县城里却有那么多的乞丐,流浪汉,明显地是有碍市容嘛,给政绩抹黑嘛,可是又想不出好的办法,于是趁着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竟然派人派车将这些无家可归,无处可去的可怜的人统统运到了我们县里来,于是,这些流浪汉就坐了一次免费的公交车,进行了一次短途的旅行。当然,这个小城也并不是不要面子的,可是一样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来,于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悄悄地在另一个“月黑风高”夜,做了同样的一件事情,又把这些人送回了他们来的地方,说是他们来的地方,可是谁知道呢,他们的家在哪里?他们又是被多少人这样运过多少次了?或许这只是他们可怜的人生旅途中很微不足道的一件事。

  也许听了这样的事情,你没什么想说的,可是,我不明白,究竟什么才是面子呢?看着小小的县城里,一幢幢高楼在“成长”,到处在装修,到处在新建,还有本没什么可开发的地方也建了一片开发园,到处是红色的条幅,高唱着现代化的凯歌,街道是宽了,路灯也有了情调,广场也大了,绿地也多了,似乎日子是一天比一天好了,当然小城的面子也是一天比一天漂亮了,可是难道这就是最重要的面子?

我只是个小小的小老百姓,我不懂什么成本,什么核算,更不懂什么政治,什么经济,可是我知道,这小城这样漂亮的面子是要用钱来做的,钱哪里来的?当然不是那些喝着茶,看着报的人们用唾沫星子讲出来的,不是顶着三个代表的帽子东走走西逛逛地视察出来的,而是普通老百姓用汗水一点点浸出来的,且不来说,这钱是如何来得不易,如何赚得辛苦,也不去看那依然贫穷依然落后的农村,不说那里还有交不起书费的学生,单说说这满街的无家可归的人们,谁还忍心将这些血汗钱来挥霍?也许给他们一个只是温饱的家,可以让他们不再流浪,不再被人从东运到西,再从西运到东,只需要不多的一点钱,可是为什么没人肯这么做?

我也知道,小城是要面子的,不然,被外人看了,会显得寒酸,会给政府抹黑,会让大家很没面子,我也希望这小城一天比一天美,广场要大,绿地要多,高楼要成群,还要有四季常开的花草,更重要的是还要有一个能刻上功绩的,能流传千古的,能让大家看一眼就忘不掉的,能给大家巨大的想像空间的标志性建筑物,这一切都是小城的面子,可是,即使再不懂成本核算,再不懂经济效益,任何一个人也可以知道,维护这样的面子将需要多少钱?我不反对做这样的面子,毕竟谁都想要面子,可是这应该是有前提的吧,面子下面盖着的东西,如果还是破烂不堪,那盖上这华丽的面子,会起到什么样的效果呢?也许这儿真用上了语文中学到的修辞手法:对比。

  做面子固然重要,可是如果能让面子不是起到修饰的作用,而是起表现的作用,估计这样的面子应该是更受欢迎的。面子只是一个表而已,表里不一,面子是徒有其表,这样的面子没有也罢;表里如一,面子是为了更好的表现内容,这样的面子大概才算得上是真正的面子,有谁会不欢迎这样的面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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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我心 2004-04-01 10:51
中国的领导最喜欢做的就是那些面子工程,真正能为民做些实事的又有几个?领导们的政绩就是靠这些那些的面子工程,无奈

bluesea 2004-04-01 10:54
我是在想,如果肯把作面子工程的钱拿出一点点来,为这些流浪的人建一个只需要温饱的家,不是更可以装饰他们的面子吗?

悠悠我心 2004-04-01 10:59
引用
下面是引用bluesea于2004-04-1 10:54发表的 :
我是在想,如果肯把作面子工程的钱拿出一点点来,为这些流浪的人建一个只需要温饱的家,不是更可以装饰他们的面子吗?

想法比较美好吧,只是这样操作起来更复杂,把人送走对于领导来说可能省时省事吧

水镜梵天 2004-04-01 11:06
  Paul Fussell的《格调》在划分社会阶层的时候,所谓的“看不见的底层“,如乞丐便是最好的例证了吧。他们的经历,他们的生死,在单独的个体方面,没有人会在乎,而总是以一个群体的形式被人们提及。
  政府的一切救助计划,他们都被遗忘在外——每每的,人们总是以”不具可操作性“的理由,对自己的漠视这一人群做出辩解,但我总还是希望着,有一天,也可以让他们“合法”的从事这一职业,允许真正困苦的人们借助着他人的同情而存活下去。——在数量众多的骗取他人的同情的假乞丐的“竞争”之下,世人的同情心已经越来越微薄起来,微薄到几乎不足以让他们生存了。

bluesea 2004-04-01 11:17
一般人不可能看到这样的场景:一辆也许是大解放,也许是全封闭的厢货,里面是一群衣不足以遮体不足以保暖的乞丐或是流浪汉,被从一个地方运到另一个地方,就象是货物一样被装上,卸下,经过的地方却是歌舞升平,一派繁华。

古人还说“路有冻死骨”,可是现在路上是不允许有冻死骨的,至于冻死在哪里,谁知道呢!

2004-04-01 12:31
面子问题在中国相当普遍,不单在政府单位,学校,企业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大一的学生应该都会有大扫除的经验,高中生,初中生应该更多,理由是上级要来检查。企业做假帐就有些违法性质的面子,因为他们要显示自己是多么地守规矩。做过社会调研的人,尤其是进某家单位做访问或者问卷,去之前打申请(是让他们先准备,不要露丑太多,领导视察,也多存在这个问题),回来做完统计,发现问题写报告,你文章中的问题越大,你越不安,因为人家一般的必经程序是让单位方面过目,你单方面的发稿,回过头来,可能会引起一场争端,你撕了别人的面子。在企业里工作也是如此,我现在的工作有时候写调查报告,程序是少不了,所以每次调查只能揭开一点点问题,这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企业高层从我的报告里看出的东西只能意会,不能言传,如果领导不能领会,就当什么事情都没,下属企业的领导说这个问题可以反映,那个问题写得太严重了,通气一下对彼此来说都是很重要的,这在企业里叫做沟通,因为下次工作或许你就需要他帮忙。这里同样涉及一个面子问题,如果你让他出丑,你就留心下次不要被抓把柄,即使没让他抓到,下次工作合作就要免谈了。问题不是唯一的,乞丐的流动不是偶然的独特的现象,是目前一个社会一个可悲的地方,但似乎没有办法,比如我,我其实很不情愿,但事实就是这样,无可否认,在圈子里就得遵循这个规则。逼不得已,跳出这个圈子,你我可以吗?

bluesea 2004-04-01 12:57
  大概这就是这种恶性循环的源头所在,没有人敢不顾面子,没有人敢不讲面子,没有人敢不留面子,因为怕终有一天,自己也没了面了,也丢了面子,也抹了面子。事实上,变成了大家一起来维护这本没什么可维护的面子,你不说,他不说,我也不说,于是大家就都有了面子。是啊,每个人都在说着,“其实很不情愿”,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呢?没有人敢,于是,面子保住了,于是天下“太平”了!
  再想起每晚中央一台7:38分的焦点访谈,或许这也只不过是每次调查后揭开的“一点点问题”,如果真是这样,可以想象,真正的问题该有多大?
 
  每个圈子有每个圈子的规则,乞丐们大概也有他们的规则的,呵呵,就是不再反抗,顺从每一次不得已的迁徙,习惯或繁华或简陋的每一个地方,习惯了不要面子,习惯了没有面子!
 
  真希望终有一天,可以有更多的人不来讲面子,不来顾面子,不怕扯了别人的面子,当然也不怕自己没有了面子!面子是什么东西啊? 不要也罢!!

 

2004-04-01 13:08
bluesea,面子在很多场合并不是简单你给不给的问题。
同时这涉及一个以人为本的思想,即给予其反思的机会,当然与上面乞丐这个问题根本不相关。不过现在法律与制度规范的执行力确实是问题非常大,每个人都不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情,结果法律的权威就被人情架空了,所以导致到撕破脸皮的时候,问题已经到了不可化解的地步,人治的社会就是如此了,人情远大于法,面子问题只是人治社会的一个典型。

2004-04-01 13:49
大多乞丐收入颇丰

bluesea 2004-04-01 14:01
引用
下面是引用庫于2004-04-1 13:08发表的 :
bluesea,面子在很多场合并不是简单你给不给的问题。
同时这涉及一个以人为本的思想,即给予其反思的机会,当然与上面乞丐这个问题根本不相关。不过现在法律与制度规范的执行力确实是问题非常大,每个人都不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情,结果法律的权威就被人情架空了,所以导致到撕破脸皮的时候,问题已经到了不可化解的地步,人治的社会就是如此了,人情远大于法,面子问题只是人治社会的一个典型。


其实人治社会并不意味着不讲法,只不过,是有人把人情凌驾于法律之上,甚至以人情来代替法律,我认为这并不是人治社会的特征,只不过,是走偏了而已!
  人治,是以人为本,但不是不要法,人治和法治并不是根本相排斥的,人治必然要以法治为基础。
  面子确实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那是因为每个人都把它当成了一个复杂的问题,所以,当然不简单了。你再想想,现在这种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相互关联的面子问题,哪个不是人为的?所谓的简单与复杂,其实,根本还是在于人!


2004-04-01 14:25
引用
下面是引用bluesea于2004-04-1 14:01发表的 :


其实人治社会并不意味着不讲法,只不过,是有人把人情凌驾于法律之上,甚至以人情来代替法律,我认为这并不是人治社会的特征,只不过,是走偏了而已!
  人治,是以人为本,但不是不要法,人治和法治并不是根本相排斥的,人治必然要以法治为基础。
  面子确实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那是因为每个人都把它当成了一个复杂的问题,所以,当然不简单了。你再想想,现在这种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相互关联的面子问题,哪个不是人为的?所谓的简单与复杂,其实,根本还是在于人!
.......

这里有个先后问题,法治社会与人治社会的区分,并不是看那里是否有法,从古至今均有法,封建时代也是一样,“君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是一句。当然执行起来相当困难,这也是人治社会的特点,人情高于法律,地位的不同决定法律的适用性;现在的gcd在取消党员之前是不能逮捕的,这也是个例子。法治社会当然不是说否认的人的感性,而是把法高于人情,而人情也不是私人感情,而是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人,只有把人情推广到社会层面才不会导致徇私现象,假公徇私问题,目前难以处理的是程序法的缺失,中国属于大陆法系,重实体,而恰好与中国的传统思想结合起来就形成无可避免的假公济私,甚或以权谋私。的确根本是人,但人从一开始没有好与坏,只是后天给予他一个机会去逞凶,制度建设落后的缘故。所以也就是为什么现在那些官老爷们如此,我们去批判他,我们在台上呢,又如何?结果很难预计噢。

bluesea 2004-04-01 20:57
引用
下面是引用庫于2004-04-1 14:25发表的 :

这里有个先后问题,法治社会与人治社会的区分,并不是看那里是否有法,从古至今均有法,封建时代也是一样,“君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是一句。当然执行起来相当困难,这也是人治社会的特点,人情高于法律,地位的不同决定法律的适用性;现在的gcd在取消党员之前是不能逮捕的,这也是个例子。法治社会当然不是说否认的人的感性,而是把法高于人情,而人情也不是私人感情,而是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人,只有把人情推广到社会层面才不会导致徇私现象,假公徇私问题,目前难以处理的是程序法的缺失,中国属于大陆法系,重实体,而恰好与中国的传统思想结合起来就形成无可避免的假公济私,甚或以权谋私。的确根本是人,但人从一开始没有好与坏,只是后天给予他一个机会去逞凶,制度建设落后的缘故。所以也就是为什么现在那些官老爷们如此,我们去批判他,我们在台上呢,又如何?结果很难预计噢。

关于人治还是法治,不是去区分敦优敦劣,事实上,这两者都各有利弊,我们说要建设法治社会,还提倡以人为本,还说以德治国,也就是说,到底是人治还是法治,本身并没有分明的界限。
至于版主提到中国是大陆法系,可否请版主明述,就您的理解,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最大的区别在哪里?为什么大陆法系与中国的传统思想结合会形成无可避免的假公济私?英美法系难道就没有腐败?
就我以为,腐败的根本原因,还是打击不力,
引用
我们在台上呢,又如何?结果很难预计噢

不用多看,仅这一句,就可以想象,腐败的原因在哪儿了。
虽然现在讲人权,讲轻刑,可是, 我倒是挺佩服古人的“重刑论”,“乱世宜用重典”,治腐败也是如此,必须“用重典”,否则,越反越腐,这也不是不可能的。

呵呵,一家之言,不妥不当,请版主见谅,如需删贴,也勿用手下留情,呵呵!


阿苯 2004-04-01 21:18
没有看完,就一点发表一下意见,腐败的产生不能归根于打击不力,法律的不健全和制度的不完善才是腐败产生的根源,在中国这种几乎独裁而监督不力的体制下,腐败可以说是必然的。

bluesea 2004-04-01 21:43
引用
下面是引用阿苯于2004-04-1 21:18发表的 :
没有看完,就一点发表一下意见,腐败的产生不能归根于打击不力,法律的不健全和制度的不完善才是腐败产生的根源,在中国这种几乎独裁而监督不力的体制下,腐败可以说是必然的。


呵呵,现在“法制不健全”和“制度不完善”几乎成了所有问题的理由,现在国家出台各种法律法规的速度,不用多说,单看今天“27部新法规今日起实施”这一条新闻,就可以知道其大概,当然,尽管如此,法制还是不健全的,可是就算是目前的这些法律法规,又有多少人是完全按照法律法规办事的?有法而不守,执法又不严,这就是腐败的沃土。
至于几乎独裁而监督不力,这却是和体制分不开的,呵呵,人民当家作主,人民监督,可是监督者无权无力,这样的监督和没有监督没什么差别;至于独裁,一把手一手遮天,这也是司空见惯,呵呵,世事如此,说也无益,不说也罢!

至于腐败,俺还是坚持严打,呵呵,到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时候,或许老鼠会收敛一些吧?


悠悠我心 2004-04-01 21:46
个人觉得中国腐败之风如此之盛与中国的文化也想关,光送礼这一风俗我想就让腐败方便不少,正是所谓官场的黑色收入

bluesea 2004-04-01 21:57
是啊,中秋,春节 这算是送礼最合适的时机了,还有领导家的红喜白丧,孩满月,娘过寿,夫人住院,儿娶妻,呵呵,一年下来,基本也就差不多了,此时不送,更待何时?

俺不是会送礼之人,甚至不知道领导家门朝哪开,于是,一年下来,着实省了不少,不过,呵呵,学会了在这儿发牢骚了!

2004-04-01 22:50
引用
下面是引用bluesea于2004-04-1 20:57发表的 :

关于人治还是法治,不是去区分敦优敦劣,事实上,这两者都各有利弊,我们说要建设法治社会,还提倡以人为本,还说以德治国,也就是说,到底是人治还是法治,本身并没有分明的界限。
至于版主提到中国是大陆法系,可否请版主明述,就您的理解,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最大的区别在哪里?为什么大陆法系与中国的传统思想结合会形成无可避免的假公济私?英美法系难道就没有腐败?
就我以为,腐败的根本原因,还是打击不力,


大陆法系以法国、德国为典型,英美法系以英国与美国为例。中国法律属于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重实体,讲究实体正义;英美法系重程序,讲究程序正义。这是两者的重要区别
大陆法系多实体法,实体法重实体,讲究实体的重要性,问的是谁负责,谁决策,谁处理。所以实体正义非常重要,法律的公正需要建立在实体本身,实体有时是组织,有时是人。但任何人与组织都有可能在缺乏滥用权力,导致腐败。

英美法系多程序法,程序法则是重程序,讲究程序的重要性,问的是该事该经过哪些程序才能完成决策,执行与落实。所以程序正义是程序法的重要原则,以程序来控制人的私欲性,将大大限制腐败现象。或许你会问,程序背后的是人,但如果这个人是广适性的人,那么就无所谓腐败了,因为此人并非人,不会导致腐败问题。当然经过严格程序执行的群体决策导致的失误,例如目前美国对伊拉克的战争,依照我的观点不够成腐败问题,起码在决策战争这件事情上不存在腐败。当然如果说中央情报局的信息导致错误,而信息的失真是因为腐败造成的,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认为那是因为在控制中央情报局的信息真实性缺少一道必要的程序呢?


引用
下面是引用bluesea于2004-04-1 20:57发表的 :

不用多看,仅这一句,就可以想象,腐败的原因在哪儿了。
虽然现在讲人权,讲轻刑,可是, 我倒是挺佩服古人的“重刑论”,“乱世宜用重典”,治腐败也是如此,必须“用重典”,否则,越反越腐,这也不是不可能的。

重典在现代社会不适用。现代社会“民”的力量日益上升,也即使“人权”被日益重视。而且市场经济的权与责是对等的,这与“用重典”、“重刑论”显然是不适应的。

我说这句是为了表明,现在问题出在制度上,不管谁在台上都会腐败。


[此贴被庫在2004-04-2 0:05重新编辑]

bluesea 2004-04-01 23:56
引用
重典在现代社会不适用。现代社会“民”的力量日益上升,也即使“人权”被日益重视。而且市场经济的权与责是对等的,这与“用重典”、“重刑论”显然是不适应的。

我说这句是为了表明,现在问题出在制度上,不管谁在台上都会腐败。


当然,现在这个社会不可能再适用重刑论。至于说谁在台上都腐败,这一点倒是极有可能,腐败是流传千古,永远不朽的东西!

至于说到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区别,依版主之见,严格按照程序法执行,就不可能产生腐败? 这也未必吧?理论上似乎实体法比程序法更容易产生腐败,但是,也并不是全部的大陆法系国家都是腐败畅行无阻,所有的英美法系国家都清正廉明,抛去这一原因,再来看腐败的原因,我认为,还是打击力度不够,当然打击腐败还是要讲究方法的。

此外,版主,是不是有误?
引用
英美法系以英国和法国为例


呵呵,笔误,还是键盘误?还是手误?

2004-04-02 00:21
引用
下面是引用bluesea于2004-04-1 23:56发表的 :


呵呵,笔误,还是键盘误?还是手误?

修改过来了。呵呵,谢谢。

引用
下面是引用bluesea于2004-04-1 23:56发表的 :

至于说到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区别,依版主之见,严格按照程序法执行,就不可能产生腐败? 这也未必吧?理论上似乎实体法比程序法更容易产生腐败,但是,也并不是全部的大陆法系国家都是腐败畅行无阻,所有的英美法系国家都清正廉明,抛去这一原因,再来看腐败的原因,我认为,还是打击力度不够,当然打击腐败还是要讲究方法的。


打击力度的问题是腐败产生之后的,再复一轮才会造成新一轮的腐败。
你本末颠倒,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必须从根源上找问题,才是上策。

我并没有说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就能杜绝腐败,而且腐败还是在一定意义上存在的。
这是因为,一、法律在一定范围内都存在缺漏,程序的完善与维护;二、程序的实施还需要兼顾公平与效率,科技的发展对于决策的程序公平存在重大的影响力,执政者在一定时期的在公正立场上做出决策能力是有限的。甚或他只能代表部分利益而非全部利益。他在为部分人(不管是少数还是多数)谋取利益都是可能的。这里的他换成小群体,而在整个决策组织体系中形成占据优势的利益集团,那么可能就有以权谋私的嫌疑。这也是目前资本主义英美系民主模式备受争议的地方;三、其他可能一些我还没考虑到的问题。

bluesea 2004-04-02 22:01
引用
下面是引用庫于2004-04-2 0:21发表的 :


打击力度的问题是腐败产生之后的,再复一轮才会造成新一轮的腐败。
你本末颠倒,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必须从根源上找问题,才是上策。

.......


那么,根源在哪儿?经济体制?政治体制?

2004-04-02 23:40
引用
下面是引用bluesea于2004-04-2 22:01发表的 :


那么,根源在哪儿?经济体制?政治体制?



哈哈,你倒是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把论点引向深入。自己怎么不提一些观点。我个人观点可能比较狭隘哦。

我认为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是相适应的,短期是政治决定经济,长期是经济决定政治。所以你说的根源该是两者都有,不过一般观点,我认为问题出在政治体制上,那比较直接,对吧?

2004-04-02 23:40
引用
下面是引用bluesea于2004-04-2 22:01发表的 :


那么,根源在哪儿?经济体制?政治体制?



哈哈,你倒是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把论点引向深入。自己怎么不提一些观点。我个人观点可能比较狭隘哦。

我认为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是相适应的,短期是政治决定经济,长期是经济决定政治。所以你说的根源该是两者都有,不过一般观点,我认为问题出在政治体制上,那比较直接,对吧?

bluesea 2004-04-03 00:29
引用
下面是引用庫于2004-04-2 23:40发表的 :



哈哈,你倒是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把论点引向深入。自己怎么不提一些观点。我个人观点可能比较狭隘哦。
我认为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是相适应的,短期是政治决定经济,长期是经济决定政治。所以你说的根源该是两者都有,不过一般观点,我认为问题出在政治体制上,那比较直接,对吧?

.......


呵呵,我才疏学浅,孤陋寡闻,哪来观点可言? 不过,你说的倒是有道理,根源,可能是政治体制吧! 想想,建国初期的腐败问题和现在来比,简直可以忽略不计的,按说,社会制度没有变,只是经济由计划转入市场,政治嘛? 说不来,谁知道社会主义的初初级阶段和初级阶段有什么区别呢? 呵呵
开始怀疑从小到大的政治课是怎么学过来的了,呵呵,想不明白,搞不清楚,分不清对错,辩不清是非,人云我云,人不云我也不云。呵呵,见笑!


2004-04-03 08:54
政治制度的适用是看他能否给予人民超过人民预期的幸福感(本人语),幸福感包括物质生活的丰富,精神生活的充实,权利的自主等。所以任何制度都可能在一定时间内可以稳定,人民的思想水平提升以后预期就增大,由此心理上失衡(可以说是社会成员的满意度),导致社会的发展。

bluesea 2004-04-04 21:56
引用
下面是引用庫于2004-04-3 8:54发表的 :
政治制度的适用是看他能否给予人民超过人民预期的幸福感(本人语),幸福感包括物质生活的丰富,精神生活的充实,权利的自主等。所以任何制度都可能在一定时间内可以稳定,人民的思想水平提升以后预期就增大,由此心理上失衡(可以说是社会成员的满意度),导致社会的发展。


庫版主的观点 ,很有见地啊!

记不准在哪儿看到有关中国经济贸易的问题,说由于中国的传统思想的影响,中国人在很多问题上更注意的是面子,看来不仅仅是在政治问题上,这个面子问题实在不是个小问题,呵呵,丢什么都可以,就是不可以丢了面子,没什么也没问题,就是不能没面子,于是围绕面子的问题就越来越多,人人讲面子,人人爱面子。呵呵,实在是说不清楚的一个问题了。


2004-04-05 21:14
面子有社会性,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连最流行的腐败行为也与此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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