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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转帖]语法教学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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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发表于: 2007-04-02   

[转帖]语法教学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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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形式语法体系的格式化
  英语语法研究经历的时间并不长,它是随着英语教学和英语学习的出现而出现的。当然,一开始引入的就是传统的形式语法的研究体系。形式语法的研究体系决定了语法教学的格式化,也就是说,这种语法体系在我国的英语教学运作中,逐步地演变成了一种格式化的体系。教师在语法教学中,常常是将固定的用法、分类和规则,放在固定的范围中进行学习。由此形成的语法教学模式是,教材编制者首先从文法和词汇的角度去选择课文,然后由教师依据课文从中提取固定的语法现象,并将其有计划、有目的地传授给学生。长期以来的这种格式化教学使教师和学生形成了一种固化的思维模式,一旦教材没有按照这种思路来编排,教师和学生就会产生不适之感,就会认为语法知识不系统。可见,形式语法体系不仅有它本身的格式化现象,而且还存在着教学模式上的格式化,这种格式化形成了我国传统语法教学的显著特征。

(2)语法规则的“八股”定型
  语法规则的“八股”定型,并不是传统语法系统所造成的,而是这种体系应用到语法的教学过程后逐步形成的一种非正式规范。也就是说,人们在语法教学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种要找到语法规则,然后再依据语法规则形成语法细则的固定模式。比方说,一般现在时被很简单的概括为:有规律的活动、真理和自然现象。这一概括只是将一般现在时的所有实际用法进行了简单的总结,学生在具体的语言交流中没有其它参照可以借鉴,而只能依据这个规则来判断是否使用这一时态。久而久之,语法教学中便逐步地形成了语法规则的“八股”定型倾向。

(3)通则与惯用法的割裂
  语法规则的“八股”定型,决定了学生在学习语法时首先要掌握语法的通则。例如,现在完成时是如何构成的,它有哪些主要用法等。在此基础上,人们再用特殊的形式来记忆这些通则的惯用法。实际上,任何通则都是渗透在惯用法和实际用法中的,也就是说,只有在惯用法和实际用法中我们才能真正看到语法的规律。而传统的由通则到惯用法的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割裂了二者的关系,使得语法学习成为学生学习的“老大难”。惯用法主要是词汇的使用规则,那么语法通则的学习就应该与特定的词汇学习相关联。比方说,English is very hard to learn.这里的hard就可以用difficult, easy等一些常用词汇来替换,这样就把通则和惯用法联系了起来,降低了语法学习的难度。

(4)句法学习和词汇学习的割裂
  传统的语法教学和语法学习,常常把句法和词汇割裂开来。学生不仅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学习句法,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来学习词汇,这就形成了英语教育界常说的句法学习和词汇学习。这种割裂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英语的学习难度,增加了学生的学习负担。新的语法教学理念认为,句法学习和词汇学习是紧密相关的,要将二者结合起来。

(5)林语堂重视意义语法
  我国很早就有人提出了意义语法在研究中的重要价值。林语堂(1930)在The Kaiming English Grammar书中提出“all grammatical forms and constructions as merely means of expressing notions, and grammar itself as a science of expression. Instead of starting from the outward form to the inner meaning, it starts from the inner meaning to the outward form, from the notions to the expression of these notions。”他强调从应用的角度而不是从规则的角度去学习语法。很多语言研究者都认为这本书很实用,很有价值。这本书代表了“the application of a new philosophy of grammar to the teaching of English grammar to Chinese students。”但是,语法研究者较少从理论的层面去探讨意义语法的重要价值,所以林语堂的这本书也就一直没有直接地影响并指导我们的中小学英语语法教学及其改革。  

(6)意义语法的引入和研究
  中小学英语语法教学基本上沿用了形式语法系统的分类方式。改革开放以来,很多英语语法研究者开始重视意义语法的研究。例如,上海的一些语法研究者参照交际语法学派的观点提出了实用英语交际语法,而且编制了一些很实用的英语语法教材。另外,北京大学和北京语言学院也分别提出了功能语法和意念语法的体系,阐述了意义语法的重要性。这些情况说明,我国的英语语法研究者不仅引入了意义语法的概念,而且还进行了很多实际的研究。但是,这些研究只是停留在大学研究者的专业研究水平上,对基础教育英语语法教学的触动还是很小的。比方说,对于“时体”概念,语法研究者很早就提出应该把“时体”分开,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基础教育的英语教学领域还是沿用了传统的“时态”概念。可见,理论由研究进入到应用的进程是比较缓慢的。

(7)大纲中的语法系统
  我国英语教学大纲的语法系统基本上采用了形式语法的研究体系,而且未能引入形式语法研究中乔姆斯基等人的新的研究成果。尽管很多研究者都十分了解语法研究的进展情况,并希望改造我国英语教学大纲的语法体系,只是由于立刻采用新的语法系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教材和教学结构,使很多教师和学生感到不适,因此,这个过程可能要经历一段漫长的时间。

(8)大纲语法系统与考试语法执行系统
  大纲的语法体系基本上是一个粗线条的大分类系统。比如对于名词,大纲中涉及的是名词的所有格问题、单复数问题、可数不可数问题等,而更细的、更具体的应用问题则很少涉及到。但是语法考试却比较重视对语法具体规则的检测,也就是常常涉及具体应用和惯用法的问题。从语法系统的设置与语法考试的执行情况来看,二者在某种程度上也存在着相对脱节的问题。
        风来疏竹,风过而竹不留声;
                   雁渡寒潭,雁去而潭不留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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