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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疯癫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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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发表于: 2006-05-22   

疯癫之道

“我的心里有一个的美丽世界,它就在你们面前,但你们永远看不到!!!!”刘者被送进疯人院前说。

第一章 天堂

这是一个没有年代的年代,也就是那些早已入土的人们所说的天堂,至于天堂该怎么解释,这并不是我所关心的,所以我就不想说了。

其实我并不是一个特别爱说话的人,但这不能怪我,因为自小我说的话别人都不爱听,为了防止别人把我送入疯人院,我决定不再强迫别人同意我的看法了。就像以前,陈俊说孩子是父母最美丽得的劳动成果,其实他是听他妈说的,而我就比较同意他是他父母享乐时的副产品,以至于我俩争执到后来,我把他的鼻子打流血了,再后来我妈把我的屁股打肿了为终结。再以后,我就不敢打人了,顶多往别人书包里塞些狗屎之类的。

大概由于我成长得不够专心,就长成了现在这副模样,脑袋大的像个南瓜,然后插了四根向日葵的杆子,我不敢打人的理由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的手上都是骨头,打别人一拳就像棒子砸得似的,保证出血。现在我就这样骑在马身上,拎着手提电脑去上学,大多数人见了我首先会忙一阵,他要努力的在我的脸上找到我的眼睛,以便确认我是不是在和他说话。

你不用大惊小怪的,我已经告诉你这是一个天堂的年代了,天堂就需要环保,想我父母这种住在草原上的有身份的人当然不能让他的儿子在用什么其他有污染的机器了,当然要骑马,而且是相当于10000个信用点价值的褐色伊犁汗血马。

我早就知道我父母为什么这样纵容我胡思乱想而不用去做精神检测,这其实也不能怪他们,只能怪当年给我做基因摆列的那个蹩脚医生了,每把我搞得和大家一样都跟历史名帅汤姆.克鲁斯增强版似的。我就一直在怀疑那小子蔬菜吃得太多了,南瓜尤其多一点,可怜这家伙现在被罚去当政治家了,累得脑袋秃得贼亮,我也就不好说什么了。

每个人都有一个理想,最伟大的莫过于清洁工人了,想想吧,能够有权利剔除这个完美无缺社会的垃圾,是多么无上光荣的一件事。其次还有医生、教师、按摩师,最没地位的就是科学家了,大家都聪明的和爱因斯坦一样,这种动脑的小活一只有那些找不到工作的人来干了。其实我就很不明白,为什么像我这样不喜欢工作的人非要找工作,老妈说没有工作会被别人鄙视的,会没有社会地位的,像我爸是个牧马人,多么受尊敬阿。

我想啊想啊,就是想不到那种可以不工作却不受鄙视的工作。想啊想啊一不小心就长大了,像了这么多年,如今我额头上的皱纹已经成为我不得不特殊关注的地方了,因为我考到了A市,这里有许多地球二级保护生物------蚊子,倘如我一不留神给夹死一个,那就真的要当科学家了。不过总是有利有弊的,现在别人见我一般不会太忙了,他们一般会直接把我额头上皱纹的缝隙当成我的眼睛,从而十分有礼貌的和我交谈,还有上课时别人不会因为我老走神不爱学习而鄙视我了。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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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05-22   
第二章 天堂中的天堂

在这个环保的年代,A市被人们尊称为物产社会最大的农村,你便可以想象这是一个多么美丽的地方了,每天阳光明媚,还经常很有情趣的吹些小风,周围映水的芦苇如诗如画,让人陶醉的睁不开眼睛。最让我满意的就是这里可以看到别处几乎不存在的二级保护生物蚊子,和一级保护鸟类乌鸦,每天黄昏,独自漫步在那富有营养的小河畔时,看到它们翩翩起舞的飞影,我都想尿尿。小时候老师经常会让我们背奉献党语录,大家通常都会背得很激动,我基因不好,老激动不起来,为了不让别人鄙视我,我就打报告了去尿尿,以至于到后来一遇到该激动的时刻,我就想尿尿了。这里让你想象不到的美丽,差点就让我成为了个诗人,我到现在还记得那篇非常美丽的诗:

爱情的理想
“ 床
  想
嘘……”


但我妈听说了后当即就跑到学校来了,她告诉我我现在上的这所学校,是非常有前途的,只要我好好努力,将来不仅可以当清洁工,还可以当太空的清洁工,我的专业就是到太空中清扫垃圾,到时就可以光宗耀祖了!看着我吗那憧憬的眼光,我立刻为自己浅薄的理想感到无地自容,什么狗屁诗人啊,我可是要飞上天的。我妈回去的时候,还帮我整了整校服,念了一边衣服上绣的校名“地球航空航天垃圾大学”,听听,多么震耳的名字,我妈留给我了满腔的理想就自豪的回家了。

我一直是个不争气的人,我妈留给我的理想的热情,一个月就被我糟蹋完了,不过要不是这一个月,我指不定就得去当科学家或者政治家了。幸亏我妈回去的第二天,学校就选班长了,当时那热情在我怀里还热乎乎的,于是我就也举了手,校长当时就发话了,他看着我的额头问我叫什么名字,我老老实实得说叫刘者,他大手一挥说到就我了,于是我就成了领导,后来还被推荐为奉献党的发展对象。离开学校之前我问校长为什么那么干脆就是我,,他说当时那么多人怎么记得住谁是谁,你长得那么有特点,以后我好记些,再说以后去开奉献党的会的时候,凭你那皱纹那小眼,决不会再被批评精神不集中了。我想了想就觉得很佩服校长,我举手的那几秒他就可以想到这么多,再看看周围的一群帅哥靓女还真得不好分,于是我就当领导当的心安理得了,谁叫我基因排得不好!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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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6-05-23   
第三章           同桌小薇

有一点我以前是没想过的,我妈居然要我去泡妞,她说她儿子傻不济济的,不锻炼锻炼以后怎么给她找个儿媳。这一下可把我难住了,我记得我小时候由于长得比较安全,那些小丫头们还是蛮喜欢和我玩的,比如小桃,小妖。只是有一次玩老鹰捉小鸡的时候,我做老鹰,小妖做老母鸡,我吃不着小鸡,一急就吃了鸡胸脯,然后那帮臭丫头们就叫了起来,小桃叫得最凶,其实我知道,她是不愿意我乱吃,于是我就又被叫到了办公室,把屁股给打得像鸡胸脯一样。

那是唯一一次我妈没在老师的杰作后添两笔的,我妈说她以为她儿子长大了,害怕打击了我的未来,于是教育我说,你的行为叫君子的失误,小桃的表现叫爱情专一,小妖就演了恋爱中的女孩的角色,当时我下个一个下午也没想明白,现在我有点清楚了。在学校里,女同学走向教授时他眼扬得高高的,那就叫君子,女同学走过去时,他的眼睛扬了那么久,当然会累了,一不小心就落在女同学女圆滚滚的屁股上了,这就叫失误,所以说教授是毋庸置疑的君子。再比如学校里恋爱的那些,如果配好了对,男同学的手就不能乱摸了,只能摸配好的那个女孩的胸脯,如果摸的熟练,还可以在图书馆了、食堂了,给不熟练的同学传授经验,这就是恋爱且专一。

我其实很喜欢玩老鹰捉小鸡,但我不喜欢老把屁股给弄得像鸡胸脯一样,所以我就放弃了。

这个年代大家都很爱学习,我同桌小薇,就是个很博学的女孩,什么古代中国的易经玄术,什么吉普赛占卜,总之她什么都会,而且年年拿一等奖学信用点。追这家伙的男家伙很多,不过我怀疑她小时候不会用空调,把脸冻得像结了一层霜一样,我告诉了她,她不信,还掐我的大腿,我就想不通,像她这样平常连人都不理的人,怎么会练就了这么一手掐人的本领。

上了大概半年,小薇有过好多次没来上课,这件事只有我知道,那是她干爹来看她来了,晚上她就骑着那老儿牵来的“的卢”跑了,比我家里的汗血还贵,于是我就很不服气,我爸可是绝对绿色的牧马人啊!但第二天我还得帮她应付老师,谁叫只有我一个人和她熟悉了。

每次小薇出去一次,回来后我就看到她脸上的霜厚了一点,我一不争气又告诉了她,这下我立刻就等着被掐了,但她没有,还眼红红的问我是不是真的,我说是的,她神神道道的,居然还叫我用口水帮她擦擦,真恶心死了,一点都不卫生,但我怕她再掐我,于是只好照办,可是我往手上吐口水的时候,她还是掐了我,然她一边给我手绢,笑着一边骂我笨。她说应该这样,就用嘴巴贴到我脸上了,她笑的模样还真得很好看,我估计我没想到这个方法就是因为光顾着看她了。

我不知道口水能不能卖专利,小薇的空调综合症经过我的擦法,已经好了很多,不过那个混蛋老头一来我的劳动就白费了,那小老儿是不是把她带到海边海风吹多了。小薇却不告诉我,她让我别管。

可是她忘了我是领导阿……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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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6-05-23   
第四章           改变

既然我的长相让我当了领导,我自然会有我的一点点特权。我想看看小薇的干爹的“的卢”是怎么弄来的,我打算也给我爸的马场弄一匹去配种,于是我翻了小薇的资料。

我没想到一身名品的小薇家里居然是B市市中心的,那纯粹是个贫民区了,根本看不到绿色和野生生物地方,难怪只能吹空调,她爸居然还只是个什么局长,母亲死于空难,那生活就一定很困难了,干政治的都穷得一塌糊涂。可惜我没找到她干爹的资料,配种的计划就落空了,不过我看到她还有个弟弟,由于找不到工作只好研究正反物质湮灭能量源,每月只能和机器打交道,好可怜。

有一天半夜,小薇把我给叫了起来,这引起了我相当的不满,不过她掐人实在太厉害了,我比较胆小,只好出来了。那丫头站在学校池塘的边上,想个外星生物一样,还披头散发,一见面就搂着我哭,我想这丫头是不是做恶梦了,又想起下午她不是和干爹一起出去了么,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不过她好像除了T恤外里面没穿什么,我一下就回忆起了当年老鹰捉小鸡的年代,一时把她在哭都忘了。地球二级保护动物蚊子却被感动得也在那搂着我不放,我这才想起来我该问点什么,但被那老鹰捉小鸡的回忆一打扰,就是想不起来该问些什么。

我一急就推开了她,呆呆得看着她,努力的想我要问什么,问完后好让她再搂着我。没想到她自己就开始说了,我一下觉得很绝望,完了,今晚玩不了老鹰和小鸡了。她说的什么我也不记得了,反正我就一直想着让她怎么再哭,可是她就是不哭,还说个没完没了。什么母亲死了,弟弟那么小就要搞研究了,自己也没信用点上不了学了等等。她在说上不了学的时候我才清醒过来,那样我就没得擦擦了,岂不是寂寞?反正反正乱七八糟的。

最后我终于明白,她的干爹是个人人尊敬的按摩师,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她也想通过它成为一个按摩师并给她弟弟找个好工作,而不被鄙视,那也是她妈妈的遗愿。现在按摩师不要她了,要别人做徒弟了。还是乱七八糟的。

唉,她真想不开,像我就一直想要不用工作多好,靠社会救济也不挺好的么,鄙视就鄙视呗,我从小就被嘲笑惯了,干吗这么在乎。

其实我挺喜欢给她擦擦霜的,虽然方式比较有新意。可是我只是个小领导,只能给大领导跑跑腿,帮大领导开开会什么的,我不能说让她留下(好让我帮她擦擦),她就留下。唉,我也没办法,她本来可以下个学期走的,可是她很要面子,她说不能让别人鄙视她,然后她就离开了,留下我独自怀念老鹰捉小鸡的故事。

我送小薇走时,最后一次给她擦擦被花花看到了,这家伙脑子聪明,推理性还很强,小薇的事她比我还清楚。花花从我牛仔裤的松紧程度推出了一条惊世结论,从此彻底打消了我妈的顾虑,让学校奉献论学得好的女孩,经常会给我打电话,我简直应接不暇,渐渐就忘了小薇,

那么多搞研究的,不能每个都同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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