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近两年来对历史与经济类的书籍多有涉猎,结合政治思考之下,对民主有如下见解。谬误之
处还望大虾指教。
首先,民主不仅是一个国家政治体系的构建方式,而且还是自由社会的经济基础,同时也是自由
社会里个人的生活方式,
实施民主必须要有三个前提:
1.承认人性自私,人性的根本特征就是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
2.承认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即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最后能导致社会全体利益的增
益 。
3.承认天付人权,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他人这一权力。
实施民主必须有三个保证:
1.法制的保证,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契约的保证,即尊重个人的所有权,“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3.权力制衡的保证,即三权分立;
三个前提属于思想启蒙的范畴。三者中最根本的是对人性自私的承认。承认人性自私,我们才能
推导出追求幸福权的神圣,才能自觉运用“看不见的手”。
三个保证属于社会建设的范畴。三者中最重要的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认可。只要承认
这一点,法制,权力制衡迟早都会实现。不承认这一点,空谈狗屁的“以法制国”,“以德制
国”都是水中捞月。
这三前提,三保证,每一点都能写成一本书来讨论。小弟仅以寥寥数百字提出,意在引起争论,
或者结交同观点者,只能算是呐喊几声而已。还请各位大虾续贴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