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脑袋担保”未必真能“担保”。2001年广西南丹特大透水事故发生时,矿长曾“用脑袋担保没死人”,而此时已有81名矿工的脑袋埋进矿井。当然也不能一概否定“脑袋担保”的作用。2001年年初,一个在昆明稍有名气的老板曾在一次酒后说:“我用脑袋担保李嘉廷早晚要出事。”后来云南省省长李嘉廷真的栽了,原来是个大贪官。
指天发誓,以头担保,是中国所谓的“诚信文化”的一种表示方式。人言为信,“信”列为中国人“仁义理智信”这“五常”的末位。可见,如果说重要,那也是第五重要。信,无非是说说而已,说急了只能是起誓了,情急之下,脱口而出,说者可信誓旦旦,听者却不可太认真。因为赌咒发誓本身就不具备公平原则,双方不处于平等谈判的面对面。他处处可“以头担保”,你却无法取他“头”来。
再者,赌咒发誓又是典型的霸王条款,蛮不讲理,很有点“流氓无产阶级”的味道。如果他失信,没有任何制约他的办法。你真想跟他认真,那只能是违法。所以说,“以头担保”之类的赌咒发誓,是对诚信最大的蔑视,是真正的言而无信。在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信用体系的今天,但愿我们的官员再不要说什么“以头担保”之类的大话;当然,我相信肯信这种大话的人越来越少。